(槟城2日讯)“3车碰撞1死车祸案”中,肇祸的铃木Swift司机,有精神压力或忧郁症,他在案发前,曾到一服装店,以头盔致伤一名身障碍青年后留下鞋子,驾车逃离。
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峇拉甘说,警方接到投报,指一名男子于昨午2时许,到峇六拜过山一服装店内,打伤一名身障(右手没力)巫裔青年。



“有关青年21岁,是特殊教育学生。”
他今日发文告说,根据现场闭路电视,有关男子赤脚冲出店面,并驾驶红色Swift轿车离开,也在现场留下鞋子。
“后续调查也发现,相关男子就是驾驶Swift轿车,并在峇央峇鲁苏丹阿兹兰沙路发生车祸的司机。”
他说,遭该司机殴打的青年,双眼受伤、鼻子、牙齿被打断,伤势稳定。
“根据青年口供,当时他到店内休息,而相关司机突然冲入店里,说‘别骚扰我’后,就用青年的头盔殴打他,接着逃离现场。”
一名相信是上述青年的姐姐,也在面子书上贴文,诉说弟弟遭该司机殴打,并逃走的情况。
有关司机是以飞快速度驾驶Swift轿车,并撞上停在红灯前的迈薇、Vios轿车和摩哆。
发生碰撞后,Swift轿车翻覆,也被夹在车内,其他司机及骑士则受轻伤。
消拯人员在事发后,赶到现场将夹在车内的司机救出;司机后在送院途中,因头部重伤毙命。
司机被指有精神压力
安峇拉甘说,根据肇祸Swift司机哥哥的口供,其弟弟有精神压力。
“司机被指自今年3月起,在峇六拜过山诊所接受治疗。”
他指出,司机生前单身,在过山一家公司担任商业发展执行员9个月,有关公司也靠近被殴打青年,所休息的服装店。
他指出,车祸案件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1)(A)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而头盔致伤青年案,则在刑事法典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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