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槟州妇女与家庭丶性别包容丶非伊斯兰务委员会主席章瑛指出,工作委员会已完成坐月中心指南的拟定工作,将会被带到槟州行政议会上通过,并希望可授权地方政府,负责发放营业准证及进行监督。
她说,坐月中心仅被承认为商业活动,在地方政府管辖范围内获得商业执照,并不隶属1998年私人医疗保健设施与服务法令(586法令),因此存在注册问题。
“目前没有任何机构负责监管坐月中心,因此州政府必须要寻找适合的机构来负责坐月中心事务,我认为地方政府是最适合。”

不过,峇都兰樟区州议员王耶宗对此提出疑问,他认为,地方政府并不如卫生部专业,因此在负责坐月中心事务上,会有不足的情况,尤其是婴儿抵抗力不足,一旦发生传染病,将会迅速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