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6日讯)槟城宗教司旺沙林指出,有关非穆斯林儿童改教课题显示,联邦法院宣判与伊斯兰法存有分歧,因此此课题应该交给统治者会议,以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网媒“今日自由大马”报导,他说,任何不满意判决的人,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来重新审查该判决。
他说,他遵从联邦法院的判决,但是发现判决与伊斯兰法有分歧,即伊斯兰法规定未成年人(mumayyiz)必须跟随穆斯林父亲的宗教,而已达到成年的年龄者,则可以自由选择本身要信仰的宗教。

“在华印混血妇女罗秀虹案件上,联邦法院已经判决18岁以下儿童改教,必须获得双方父母的同意,不过各州的伊斯兰教法(syariah)有不同的诠释,是因宪法内英语的父母(parent)一词。”
因此,他认为,最佳的解决这分歧的方桉,是交由统治者会议,因为统治者是各自州属伊斯兰的最高领袖。
他也说,上述建议也是符合宪法阐明,伊斯兰作为“联邦宪法”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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