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充公62筌笼 促渔民勿违例捕鱼
(槟城27日讯)槟州海事局充公62个海上捕鱼筌笼,促渔民勿违例捕鱼。
槟州海事局主任阿都拉萨今日发文告说,该局执法人员昨日下午4时至6时许,在巴东柯立安一带海域的7个地点,发现上述筌笼。

海事局执法人员,周日下午充公62个筌笼。
他指出,执法人员充公相关共价值7500令吉的筌笼。
“筌笼捕鱼法将破坏海洋生态,同时损害其他渔民的利益。”
他促请渔民,勿违例捕鱼,因使用筌笼捕鱼,已违反1985年渔业局法令113(3)(C)条文,罪成者可罚款最高2万令吉及监禁最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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