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一家建筑公司,因违反1967年工厂及机械法令,以及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被控3项控状,昨日被北海地庭宣判罪名成立,罚款3万2000令吉。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导,职业安全及卫生局今日发文告指出,地庭法官诺哈雅蒂,是在被告南联建筑有限公司的代表认罪后,做出上述判决。

首控状指出,被告被指身为雇主,没有确保地底污水处理站的每个洞口,覆盖完整,避免人们跌倒,触犯1967年工厂及机械法令第10(e)条文。
次控状指出,被告身为雇主,没有确保Blok 3及Blok E建筑物的每一层楼或地面,稳固围上,防止他人跌倒,触犯同一条文。
上述两项控状,被告各被罚款1万5000令吉。
第三控状指出,被告身为雇主,却未能聘请有能力的人,作为工地的安全及卫生人员,触犯1994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法令第29(2)条文,被罚款2000令吉。
上述3项控状,是在2020年9月9日,发生在威南华都村工业区路副县12的1226地段,该地段是作为兴建7栋5层楼高的劳工宿舍之用。
南联建筑有限公司是由其董事经理Leon Lim代表出席,主控官为职业安全及卫生局主控官莫哈末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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