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继联邦法院裁决槟州反跳槽法符合宪法后,槟州4名前希盟州议员通过代表律师向高庭提出修改原诉传票内容要求,今日被驳回。
槟第三高庭司法专员阿兹占聆听双方论据後,今日作出以上裁决,并透过电邮通知双方的代表律师。
槟州4名前希盟州议员的代表律师仄丹杰瓦尼,今日受询时指出,槟第三高庭已驳回他们申请修改原诉传票的案件,此原案将在本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以获得进一步指示。
早前,槟州4名前希盟议员,即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丶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丶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和直落巴巷州议员祖基菲里,挑战槟州议会及议长所提交的原诉传票,质疑槟州宪法第14A条文的合法性,以及禁止根据第 14A条文提呈悬空议席的动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