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7日讯)上诉庭一致裁定,批准玻璃市伊斯兰宗教与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介入罗秀凤3名孩子监护权案。
哈斯扎纳领衔的上诉庭三司解释,这项裁决是根据《2012年法庭条规》第15条文第6(2)项,以及《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和离婚)法令》第96条文作出。


“以《玻璃市伊斯兰行政法令》第7条文赋予申请方(玻璃市伊斯兰宗教与马来风俗理事会 )的权力为前提,这两项条文赋予申请方介入本案的法律权利。”
“我们因此批准上诉,并搁置高庭6月15日的庭令。”
35岁的华印混血妇女罗秀虹(厨师)与前夫育有3名子女,即14岁的孪生女儿和10岁的儿子。
她遭丈夫家暴后入院,前夫之后把3名孩子带走。
罗秀虹在2019年12月20日获高庭发出孩子的单独监护权和抚养权,她在知道孩子的下落时,却被告知3名孩子已改信伊斯兰。
今年2月21日吉隆坡高庭宣判批准罗秀虹取得3名子女的监护权,罗秀虹也当场获准从福利局接回3名子女。
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MAIPs)较后向吉隆坡高庭提出申请,要干预罗秀虹与前夫的离婚庭令,以针对罗秀虹获判的3名子女抚养权细节提出申请,让3名孩子能获得宗教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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