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 报假案谎称身分证被掠夺,一名销售员今日在推事庭上俯首认罪,被罚款2000令吉后,当场落泪。
31岁的被告诺祖茵被控在去年10月21日中午11时58分,在双溪里蒙警局,报案谎称遗失身分证,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一旦罪成,被告的刑罚为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诺祖茵在庭上指出,这是她第二次遗失身分证,为避免国民登记局因其疏忽而对她罚款,因此决定撒谎。
她指出,其工作月薪为1000令吉。
(槟城15日讯) 报假案谎称身分证被掠夺,一名销售员今日在推事庭上俯首认罪,被罚款2000令吉后,当场落泪。
31岁的被告诺祖茵被控在去年10月21日中午11时58分,在双溪里蒙警局,报案谎称遗失身分证,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一旦罪成,被告的刑罚为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诺祖茵在庭上指出,这是她第二次遗失身分证,为避免国民登记局因其疏忽而对她罚款,因此决定撒谎。
她指出,其工作月薪为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