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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身分证被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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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案谎称身分证被掠夺 销售员落泪 付罚款2000

(槟城15日讯) ,一名销售员今日在推事庭上俯首认罪,被罚款2000令吉后,当场落泪。

31岁的被告诺祖茵被控在去年10月21日中午11时58分,在双溪里蒙警局,报案谎称遗失身分证,触犯刑事法典第182条文(蓄意)。一旦罪成,被告的刑罚为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诺祖茵(左)被罚款2000令吉后,当场落泪。

诺祖茵在庭上指出,这是她第二次遗失身分证,为避免国民登记局因其疏忽而对她罚款,因此决定撒谎。

她指出,其工作月薪为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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