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日讯)源德集团旗下一间借贷公司被控3项贷款总额6310令吉违反借贷法令遭控上庭;辩方不认罪,委任多名律师抗辩。
该贷款有限公司被指在2018年面对3项状项,分别在太子路过港(Seberang Perak )分行分别贷款350令吉、1450令吉及4510令吉给顾客,被控违反1951年借贷法令16(2)条文。

案件上週二(30日)在推事庭开审, 源德集团董事代表陈永桦出席,代表律师苏烈星与陈永盛律师出庭抗辩,集团律师朱文昌和实习律师张可欣出席旁听。
集团董事主席拿督威拉陈盛炎之长女陈耐妘律师和次女耐均律师也从吉隆坡回乡,以行动支持父亲与家族生意 。
苏烈星律师在庭上指没有收齐控方完整的文件; 控方声称已在去年6月交齐文件给辩方律师朱文昌。
他询问控方代表是否持有律师签收文件,后者指忘了带上庭。
苏烈星指在开庭时才接收到相关文件,有关文件列印日期是2023年5月23日。
朱文昌律师在庭上,力证没收到完整文件 。
推事为莫哈末祖海米,主控官为伊法查里拉副检察司。
陈永桦在庭外时向记者说,源德集团是合法经营的贷款公司,运作超过35年 。
他说,遭控的3项控状,只赚取63令吉10仙, 有关控状是可罚款罪行(compoundable offence) ,但集团不认罪,力抗到底,并相信法司法有眼。
陈永桦说,源德集团是一家信誉卓着、合法经营的贷款公司, 父亲拿督威拉陈盛炎出任25年的宣誓官,并获得“大马记录大全”是国内任期最长的宣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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