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22岁青年被控用头盔作武器伤人,被告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
根据东北县警方面书帖文,一名本地男子涉嫌以头盔作为武器,在东北县区内致伤一名男子。
男子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伤人)条文,并于昨日在此条文下,被扣押上乔治市法庭面控。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法庭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槟城28日讯)22岁青年被控用头盔作武器伤人,被告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
根据东北县警方面书帖文,一名本地男子涉嫌以头盔作为武器,在东北县区内致伤一名男子。
男子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持武器伤人)条文,并于昨日在此条文下,被扣押上乔治市法庭面控。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要求审讯。法庭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