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13日讯)“大山脚华裔老翁浴血毙命路边”案;上个月过堂时出示陈情信“喊冤”的66岁华裔男被告陈秋兴(译音),今日被押上推事庭过堂,由于尚未取得化学和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此案展延至明年1月30日过堂。
身穿灰色上衣、深绿色短裤及脚穿拖鞋的被告,今早9时34分被警方押至大山脚推事庭进行案件过堂程序,但直至约11时30分才轮到被告的案件过堂。

被告上庭期间,一度不断把手放在衣服口袋里;不过,行动缓慢的他,在庭上全程保持沉默。
由于尚未获得上述报告,推事莫哈末哈利夫择定上述日期过堂。
此案上个月13日过堂时,被告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封陈情信出示给推事,并以福建话指“我是冤枉的”,当时推事了解被告该信函的用途后,就吩咐被告将陈情信收起,留待案件进行审理时作自辩用途。

被告一共面对2项谋杀罪,首控状指他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6时30分之间,在宋万庆路一小径,致死79岁卓顺义(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次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6月8日凌晨12时01分之间,在同一个地点,致死58岁印裔男子姆鲁咖山,同样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生前喜欢流浪猫狗的死者卓顺义,于6月6日下午6时许,在马朱路朝宋万庆路方向高架天桥下,左侧一条隐密小径,被人发现浴血毙命在路边。
威中警方隔天分别在大山脚医院和武拉必诊所,逮捕2名男子,他们是因受伤而前往求医时被捕,不过印裔嫌犯过后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