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0日讯)“大山脚华裔老翁浴血毙命路边”案;早前过堂时曾出示陈情信“喊冤”的66岁男被告陈秋兴(译音),今日被押上庭第4度过堂,由于化学和医药报告未出炉,案件展延至3月5日过堂。
身穿灰色上衣、深绿色短裤及脚穿拖鞋的被告,今早9时22分被警方押到大山脚推事庭,进行案件过堂程序。
上述报告预计可在2月23日出炉,推事莫哈末哈利夫遂择定3月5日过堂。法庭通译员以福建话向被告解释报告未出炉及过堂日期,被告回答“OK”表示明白。


被告于去年6月14日被控,9月11日、11月8日、12月13日及今日案件过堂。他曾在12月13日案件过堂时,从衣服口袋取出一封陈情信,当庭出示给推事,并以福建话指“我是冤枉的”,推事吩咐被告将陈情信收起,留待案件审理自辩时再呈上。
被告共面对2项谋杀罪,首控状指他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6时30分之间,在宋万庆路一小径,致死79岁卓顺义(译音) ,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次控状指被告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时45分,至6月8日凌晨12时01分之间,在同一个地点,致死58岁印裔男子姆鲁咖山,同样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生前喜欢流浪猫狗的死者卓顺义(译音),于去年6月6日下午6时许,在马朱路朝宋万庆路方向高架天桥下,左侧一条隐密小径,被人发现浴血毙命在路边。
威中警方隔天分别在大山脚医院和武拉必诊所,逮捕2名男子,分别是被告,以及因受伤而前往求医时被捕的印裔嫌犯,不过后者过后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