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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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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桥丢沙 挥鞭 脚踢 骑士 狂人夫妻 认罪 各罚2500

(大山脚7日讯)针对日前涉嫌丢沙、挥鞭、起脚踢摩哆的男女摩哆“狂人”,2人在大山脚推事庭被控时认罪,推事判罚2人各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分别是莫哈末哈菲兹王(50岁)和妻子王思颖(37岁,译音),2人都是小贩。

根据控状,2名被告在本月5日下午约5时,在从槟岛朝北赖方向约2.8公里处,至骑摩哆的时候,对2名男子进行恐吓。

男女被告被带上大山脚推事庭面控。(图取自Penang Kini)

2人的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506条文(),并与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该案件副检察司是诺莎吉拉,2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推事则是努鲁拉希达。


2人在通译员读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而女被告也多次重復祈求原谅。

诺莎吉拉要求法庭针对2人危害其他公众安全的行为,给予对等的惩罚,2名被告也求情希望能获得最低惩罚,最终推事判2人各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6个月替代。

另一方面,莫哈末哈菲兹王也在另一个法庭,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条文下被控。

一名网民日前上载一段视频,显示一对共骑着一辆摩多的男女,在上做出危险的动作,不只丢沙、挥鞭,也使出右脚踢向路过的摩哆,猖獗之行径,对路过的骑士构成安全威胁。

警方之后也逮捕2名涉案男女,并进行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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