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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待材料

美国籍男子

11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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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儿童性虐待材料 美籍男被控 不认罪

(浮罗交怡5日讯)製作针对,一名今早在地庭被提控,但不认罪。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导,被告弗拉姆(46岁)被控于今年2月1日在斯里拉真达路一间屋子,製作针对,触犯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5条文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0年及最少6下鞭笞。

被告在听完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美国籍男子(左2)被押往法庭面控。(取自马来西亚前锋报)

被告也有聘请两名代表律师,该案件法官是希米嘉尼,主控官是莫哈末法汉副检察司。

鉴于案情严重及涉及未成年儿童,主控官要求法庭不给予被告保释。

此外,被告也在推事庭面对逾期逗留提控,也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于2月15日晚上7时10分在瓜镇斯里拉真达路一间屋子,涉嫌在大马滞留1380天,已超过规定期限,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可在同法令第15(4)条文下被判。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底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上述两项提控,法官皆择定5月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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