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8日讯)涉嫌虚报假资料及拒绝提供银行账单,一名柴油公司董事遭槟贸消局控上北海法庭,否认有罪,获准以12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展今年4月16日过堂。
根据4项控状显示,被告赖永强(45岁,译音)被指于去年2023年2月17日至3月10日在槟贸消局,身为一间柴油公司执照持有者,在9张购买柴油单据上提供虚假资料,及拒绝向该局官员提供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银行账单,触犯了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22(4)条文。
(视频:陈碧珊)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另4项控状则指该柴油公司在同时同地,同样在9张购买柴油单据上提供虚假资料,及拒绝向该局官员提供从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的银行账单,触犯了1961年统制品法令第8(4)(b) 条文。
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者将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重犯者则罚款最高500万令吉。

被告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全否认有罪。 主控官莎瓦妮建议法庭,被告在每项个人指控,保释金为5万令吉。
被告代表律师阿斯里说,被告有两个孩子及妻子目前没工作,此案从去年开始展开调查,被告全程给予合作,包括今日也出庭面控,希望法庭能减轻被告的保释金。
承审地庭法官诺艾妮最终批准被告,以每项个人指控保释金为3万令吉,并谕令被告需每个月15日到贸消局报到,也不可接近控方证人,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此案也展延至4月16日过堂,以等待控方移交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