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7日讯)”3名匪打抢不遂其中1人遭撞死案” ;意外撞死匪徒的华裔男子今日在误杀罪名304A条文下被控上庭,他不认罪。
亚罗士打第二推事庭推事西蒂诺希达雅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候审,并需每月到附近警局报到。
(拍摄:陈爱娣)
被告韩文豪(译音)被指在2024年3月19日凌晨6时39分,在吉打港口国民储蓄银行后巷开车撞死莫哈末沙宛依兆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304A条文(疏忽致死)。
在此控状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辩护律师林维勇为被告求情时说,现年33岁的被告已婚,拥有养育妻儿负担,在铝制业工作,薪水仅有1200令吉。
他说,被告也患有高血压,每月需到中央医院检查,因此要求减低保释金。

主控官峇鲁莎副检察司较早时建议推事以1万5000令吉,以及每月需到附近警局报到为条件,批准被告保外候审。
鉴于法庭尚等待死者解剖报告,案展至5月19日过堂。
另一方面, 涉嫌打劫的另2匪徒则在今日被控上亚罗士打地庭面对刑事法典第395条文。
而已过世的匪徒也被列为被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