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槟城高庭今日勒令大山脚一家超级市场,必须向一名於4年前被指控偷窃,并遭到店主管逮捕的顾客,支付1万3040令吉的赔偿金。
根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导,61岁的原告蓝古马拉曼(工厂主管),於2020年起诉一家超级市场有限公司不当拘留。有关诉讼当时被驳回,但原告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
法官罗扎纳宣判该公司,必须支付原告1万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3000令吉软组织损伤赔偿,以及40令吉的特别损伤赔偿。同时,也勒令有关超市,支付自2020年11月9日(起诉日)总额5%的年利率,以及3000令吉诉讼费予原告。
原告指出,他於2020年4月4日傍晚左右,前往有关超市购物,当时正值疫情行动管制令时期,他携带一个用过的塑料袋,上面有一张已撕破的“付费”标签,是他之前在同一家超市购买的塑料袋,由於当时担心疫情,他要重复使用有关塑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