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3日讯)3名“南虎”柔道达鲁塔克欣(JDT)球迷,上周五在吉打达鲁阿曼体育馆范围燃放烟雾弹,今日被控上亚罗士打推事庭时认罪,每人被罚款100令吉。
大都会日报报导,被告嘉拉里(47岁)丶莫哈末法伊佐(27岁)和莫哈末安纳菲(34岁)分别在2个推事庭面控,皆表示认罪。

根据第一控状,他们被控於本月19日晚上约10时45分,在达鲁阿曼体育馆马足总杯赛事,即吉打达鲁阿曼足球俱乐部(KDA FC)对垒“南方之虎”柔佛达鲁塔克欣足球队第一轮比赛後,燃放烟雾弹,触犯1955年轻微犯罪法令第3(5)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令吉或监禁一个月,或两者兼施。
事发当时,警官和警察目睹被告在体育馆范围的JDT球迷巴士停车场燃放烟雾弹。被告之後被指示扑灭烟雾,随後被扣留和调查。
此案副检察司为法汉娜,被告则由全国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塔莎抗辩。
3人每人被罚款100令吉,若未能支付罚款,将被监禁15天,不过所有被告已在亚罗士打法院综合大楼的柜台支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