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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男子破门行窃被控 入狱18天 罚款500

(槟城3日讯)1名外籍男子因破门进入杂货店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被判入狱18天及罚款500令吉或以1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是於昨日,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下面控。

外籍男子因破门行窃,入狱18天及罚款500令吉。

另一方面,1名40岁毒友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并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监禁3个月,以及由国家反毒机构(AADK)监管2年。

西南县警方昨日在面子书帖文,这麽说。

警方指出,40岁被告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带上法庭面控。

破门行窃被控 入狱18天 罚款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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