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1名外籍男子因破门进入杂货店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被判入狱18天及罚款500令吉或以1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是於昨日,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下面控。

另一方面,1名40岁毒友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并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监禁3个月,以及由国家反毒机构(AADK)监管2年。
西南县警方昨日在面子书帖文,这麽说。
警方指出,40岁被告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带上法庭面控。
(槟城3日讯)1名外籍男子因破门进入杂货店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被判入狱18天及罚款500令吉或以1个月监禁取代。
被告是於昨日,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下面控。

另一方面,1名40岁毒友被控上浮罗山背推事庭,并被判罚款1500令吉或监禁3个月,以及由国家反毒机构(AADK)监管2年。
西南县警方昨日在面子书帖文,这麽说。
警方指出,40岁被告是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下,被带上法庭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