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4日讯)3名男子合伙持械抢劫渔具店案,警方在4小时内逮捕其中2人包括一名军人,警方也随着嫌犯落网,追查下除了起回贼赃,还有一把手枪和3个塑料炸葯。
瓜拉姆拉县警区主任旺阿兹哈鲁丁今午在在瓜拉姆拉县警察总部会议室召开记者会指出,该案件是在本月10日早上11时许,在双溪大年西部绕道一间渔具店发生。
“警方在案发4小时内,在甘榜德洛旺布沙逮捕4名介于32岁至52岁的男子,4人是钓鱼爱好者,尿检对毒品都呈阳性,其中2人涉及抢劫案。”

他说,事发时,3名嫌犯包括一名在逃者,一人戴着口罩,一人戴着鸭嘴帽,佯装顾客走入店内后,但离开后10分钟内持刀重回渔具店,抢劫得逞后共乘轿车离开。
“根据目击者,他看到有嫌犯持枪。”
他说,38岁主脑之后供出收藏武器地点,并找到一把左轮手枪,但并无子弹,3个4寸长的塑料炸葯和70.31克大麻。
“嫌犯声称手枪在2008年从邻国购买,干案时并无子弹,旨在恐吓。至于起获的炸葯,是要用来炸鱼。”

他说,3名嫌犯都是第一次“抢劫”,其中一名30余岁的嫌犯仍在逃亡。
他说,尽管有2名嫌犯并没涉及抢劫,但他们在警方展开逮捕时,与2名涉案嫌犯在一起,加上尿检也不过关,因此一并被捕,4人都将延扣至本月18日。
他说,根据嫌犯,偷来的16支鱼竿和其他渔具,部分是本来打算自用,部分会转售,而警方也起获部分赃款。
他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395/397条文(结伙持械抢劫)、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和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