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华裔男子涉充当皮条客,今早被控靠2名泰籍女子卖淫为生,他不认罪,法庭允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

30岁华裔男子涉嫌充当皮条客,被控靠泰国女子卖淫为生,他不认罪。
被告获准保释的附带条件,包括一名担保人丶护照交出给法庭及每月到警局报到,案展12月18日过堂。
根据控状,被告刘德全(译音,30岁)被控於11月16日,在日落洞路一间民宅内,通过2名泰国女子,即奥拉旺普拉顺丹及帕查林潘皮妮卖淫,取得收入,抵触刑事法典第372A(以卖淫为生或经营淫业)条文。

2名泰国女子被控非法卖淫,但由於不谙英语,需等泰语翻译员,案展12月19日。
被控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丶鞭笞及罚款。
被告表示明白控状,但否认有罪,要求进行审讯。
主控官建议法庭要求被告缴付1万令吉保释金,及上述保外的附带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普拉文向法官求情,指被告是民宿看管人,没有固定收入,且患有慢性胃病及地中海贫血病。
他说,被告的妻子任职行政人员,月薪仅2500令吉,孩子仅1岁。被告50岁的母亲有尿酸,70岁的外婆有哮喘。
他强调,被告也充分配合警方调查及出庭,希望法官酌情降低保释金至5000令吉。
最终法官依尔万允准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附加保释条件包括一名担保人丶护照交给法庭丶
每月到邻近的浮罗池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至於该2名皆38岁的泰国女子,也於今早被扣押上乔治市法庭,被控非法卖淫及滥用旅游签证入境。
但基於2人都不谙国英语,需时间安排泰语翻译员上庭,推事宣布案展12月19日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