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日讯)涉嫌在两个多月前向一间住家抛掷汽油弹,蓄意纵火,两名华裔青年今日被控上庭,面对2项罪名,被告双双不认罪。
23岁男子王瑟维尔(已婚,译音)和26岁男子李合明(单身,译音),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
首控状指被两名被告于2024年9月16日,凌晨3时46分左右,在威南双溪峇甲爪夷村,向一间作为民宅的屋子前抛掷汽油弹,蓄意纵火。
次控状指两名被告于2024年9月15日,凌晨2时20分左右,在威南双溪峇甲爪夷村,向一间作为储物室和民宅的建筑物,蓄意纵火。

两名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36条文(蓄意纵火烧屋),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刑罚是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
主控官努鲁娜迪雅副检察司向法庭献议,若要让被告保释,建议每项控状的保释金定为1万2000令吉。
律师陈怡斌求情,指首被告王瑟维尔是一名厨师,月入2500令吉,与妻子育有一名18个月大的孩子,目前还在念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课程,同时需负担妻儿和母亲的家庭费用。
他补充,次被告李合明从事活动策划,月入2300令吉,需赡养50岁母亲,同时需定时带患有忧郁症的母亲到医院治疗。两名被告已被扣留54天,双方各有家庭负担,因此希望法庭能减低保释金数额,让被告保释。
法官诺阿查随后允准两名被告,每项控状各以7000令吉,共1万4000令吉,保外候审,以及每月向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此案择订于2025年1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