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8日讯)槟城华裔商人涉嫌5年前索贿约61万令吉,今日北海地庭基于辩方成功挑起控方证据疑点下,宣判被告2项贪污指控无罪释放。
根据“马新社”报导,法官祖哈米对 50 岁的被告陈永亮(译音)作出裁决时指出,辩方成功提出合理怀疑,并发现控方未能构成被告的表面罪名成立。因此,宣判被告两项贪污指控,当庭无罪释放。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3月30日至31日下午5时,在威中马章武莫Vangohh酒店,向吴春锦(译音)索取15万美元(约67万令吉),作为被告可协助解决吴氏被指遭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调查的案件。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4月1日,下午5时,在威中马章武莫武吉茶一间公司,向吴春锦(译音)收取61万5000令吉,作为被告可协助解决吴氏被指遭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调查的案件。
两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16(a)(A),并可在24 (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者,将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赂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为阿妮卡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为雷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