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农业技术及粮食安全委员会主席法米再诺指出,稻米加工厂把本地米和进口米混合并无勾成不当行为,因为这符合1966年稻米和白米管理条例(批发商和零售商许可)第9(1)(a)条文和1994年稻米及白米控制法令。
他说,目前槟州共有11家稻米加工厂,其中9家目前活跃,馀下2家不活跃。
他在第15届第二季第二次槟州议会,回答柏马当浪岸州议员莫哈末索比里的书面提问时,这么说。
他说,威南县共有2家稻米加工厂,目前活跃;威中县共有2家稻米加工厂,其中1家活跃;威北县有7家稻米加工厂,其中6家活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