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4日讯)一名在宗教学校教学的英语老师,涉嫌对2名13岁的男学生做出猥亵行为,时隔一年后被揭发,今被控上法庭,面对5项性侵罪名。
被告阿末费鲁斯(44岁)今日在加央第二地方法庭面控,他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下被控,他不认罪要求审讯。
根据第一项控状至第四项控状,被告被指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4次不同时段,在十字港柏贺马里一所宗教中学的媒体室,触摸一名13岁男学生的下体。

第5项控状指被告在2023年11月,中午12时15分,在同一地点触摸另一名男学生的下体。
被告因此违反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第16(1)条文。
一旦罪成,他可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a)条文之下,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在同一法令第16(1)条文下,则可被判增刑,监禁不超过5年,以及鞭刑不少于2下。
被告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主控官娜比拉副检察司要求被告以1万9000令吉保释候审,但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阿里夫法汉求情,指被告身为公务员,月薪7000令吉,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需负担妻子和9岁养子。
被告也患有糖尿病、高血压、肾病及心脏病,等待排期接受搭桥手术,早前也因轻微中风入院,要求减低保释金。
由于加央第二地庭法官休假,此案交由第一推事诺莎茜达审理,诺莎茜达谕令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3月5日过堂,等待控方提呈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