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7日讯)北马普通行动部队与槟州环境局联合展开行动,成功摧毁了槟州史上规模最大的受管制废料(Buangan Terjadual)非法处理工厂,查获的废料与设备总值高达2182万5000令吉。
在此次行动中,执法人员共逮捕了11名外籍人士,其中包括一名担任该工厂主管的中国籍女子;此外,也逮捕了包括1名孟加拉籍男子,3名缅甸籍男子以及6名缅甸籍女子在内的厂工,所有落网者年龄约30多岁。


北马普通行动部队第一营情报特遣队,是在经过约两周的情报搜集工作后,昨日下午7时30分左右,在高级官员带领下,与槟州环境局展开合作,突击位于马章武莫村大路旁棕油园的受管制废料非法处理厂。
普通行动部队北马指挥官沙隆今日与槟州环境局官员,带领媒体前往该工厂召开记者会时透露,根据向中国籍女主管了解,该工厂操作已约一年。
他说,根据调查,该工厂的做法是,将这些受管制废料分解或销毁,并通过机器进行分离并分装袋子,之后可能分配到其它地方进一步处理。


询及这些受管制废料处理后,要出售至何处时,他解释说,该工厂只是把这些废料进行销毁及分类,还未进一步熔化,即是还未进行最后的处理。
他补充说,此次行动中充公的各种受管制废料,其中以电子废料居多,其它包括铝废料、铜废料、磨碎塑料、熔渣等等;此外,也充公1台推土机、3台叉车、2台金属分离机、8台金属磨碎机、1台工业切割机、1台工业压缩机、6个气体切割气瓶、1套焊接设备等等。
他也说,通过实地观察,发现这些疑似受管制的废料是从国外运来,但无法确定具体来自哪个国家。


对受管制电子废料进行抽样检查
沙隆说,槟州环境局已对这些疑似被归类为受管制废料的电子垃圾SW110,以及SW104(含有铝、砷、汞、铅等重金属的粉尘或渣滓)的废料,进行抽样检查。样本将被送往马来西亚化学局进行分析,以鉴定废料的成分。
他说,槟州环境局也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46B(A)条文,扣押48个装有受管制废料包括电子垃圾的巨型袋子。所扣押的物品,将送至霹雳州务边环境局的仓库,直至案件完结。
他也说,这些受管制废料的残渣散落在工厂四周,非常危险,尤其是下雨天时会随着流入周边地区,影响水质和环境。


曾是合法塑料回收厂
沙隆指出,调查发现,工厂地主是一名本地人,并出租给另一名本地人经营,后者则相信是聘请中国籍女子管理工厂。执法单位目前正在寻找该名本地人的下落。
“我们调查也发现,这间工厂在2016年至2022年期间,是一间有执照的塑料回收厂。不过,在执照后,该工厂继续非法运营,并从事非法废料堆放和受管制废料的处理活动。”
另外,他也透露,落网的11名外籍人士中,除了中国籍女主管持有逾期护照外,其他10名外籍员工皆没有合法入境准证。
他说,根据调查,中国籍女主管是于2024年1月入境我国,至于其他外籍人士由于是非法入境,需要进一步确认入境我国的时间。
“这些外籍人士将交给移民局处理。”
他也透露,业者是以3000令吉至4000令吉月薪,聘请这些非法外劳。
援引多项法令调查
沙隆指出,当局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1)(a)条文及第18(1)条文、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3(1)条文、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39B条文,以及第6(1)(c)条文等调查此案。
他说,根据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未经环境品质局长批准下,在任何土地上放置受管制废料,将在第34B(1)(a)条文下受到处罚;而未经环境局长批准下进行储存活动,则会根据第18(1)条文受到处罚。
他说,违反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5年监禁,以及处以不少于10万令吉至不超过1000万令吉的罚款。
对于违反第18(1)条文的罪行,可处以不少于2万5000令吉,但不超过25万令吉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