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47岁印裔清洁工人被控爆窃光大区州议员郑来兴服务中心,他俯首认罪,被判监禁11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
被告是于本月1日落入警网,他于今早被扣押到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被告在认罪后,因无法缴付2000令吉罚款,将以2个月监禁取代,换言之他将坐牢13个月。

根据控状,47岁的被告慕里被控于2024年12月26日晚上8时11分,破门闯入光大区州议员郑来兴服务中心的办公室,并偷走一笔用以缴纳水电费的7259令吉现款,触犯刑事法典457(破门行窃)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控者一旦被定罪,可被判处监禁最高14年和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认罪。
案情显示,被告当时打开办公室的抽屉,他看见抽屉内的一个包装有7259令吉的现款,并取走这笔财物。
办公室职员隔天早上9时30分,到办公室上班时发现一片凌乱,抽屉的现款不翼而飞。
事后职员翻查闭路电视画面,看见被告的爆窃行为。警方调查后也显示,办公室抽屉套取到的指纹,与被告指纹吻合。
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律师,代表被告求情时指,被告任职清洁工人,日薪仅50令吉,希望法庭给予轻判。
最终推事阿兹兰宣判被告监禁11个月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2个月监禁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