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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峇东

1960年征地法令第3(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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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令征用中峇东地段 首长办公室促守法415腾空

(槟城8日讯)针对20户因不满赔偿金额拒绝搬迁,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强调,州政府是根据,征用13个地段,也依据产业估价及服务局(JPPH)的估价给予赔偿金。

槟首长办公室今日文告促请所有利益相关者,遵守上述法令,最迟在本月15日腾空本身的建筑物或土地,确保泛槟岛大道2A高速公路计划能顺利展开。

文告重申,4月15日已经是第二次延长的日期,第一次通令是今年2月25日。

曹观友在2024年1月14日,在其办公室与当地居民会面和对话。

文告指出,槟州首长曹观友在今年1月14日,在其办公室与当地居民会面和对话,结论是居民可以在该处居住到今年2月28日。

文告说,整体而言,州政府已赔出超过150万令吉,分别给地主、建筑物业主、建筑物租户、抵押拥有者及其他主要的利益相关者。

曹观友在2024年1月14日,在其办公室与当地居民会面和对话。

“而没有地契的第三方利益相关者,即便他们的建筑建立在无地契土地(州政府地),也个别获得4万3500令吉特惠金。”

文告说,赔偿额是依循产业估价及服务局的估价,而且县署土地管理自2024年12月,已发特惠金给相关人士,总共2427万4838令吉94仙。

同时,文告说,县属土地管理已经接获,涉及11个地段的30名利益相关者的反对表格;为此,当局也依据1960年征地法令,耗时6个月准备表格给法庭,以进行异议听证程序。

“一般上,任何上诉都必须通过征地法令,利益相关者也需要接受判决。为了各相关单位的利益,州政府会尽力协助利益相关者,以免引起误解。”

州政府给予的赔偿金

赔偿额(令吉)
71899 6万5908
13625 135万9783及84仙
13629 171万2185及40仙
14021 201万6132及30仙
58092 222万1042
13624 201万9291及75仙
17333 136万9187及28仙
15024 200万557
13633 183万6129及91仙
13637 166万8784及48仙
13636 382万3531及84仙
13630 163万3795及78仙
13626 224万9953及18仙
总数 2414万4338及94仙

特惠金

数额(令吉)
97 13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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