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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控致伤“拿督” 不认罪

(北海22日讯)46岁男子涉嫌于上周一名“拿督”,导致后者右手骨折,今天被控上庭,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M.杜莱(合约员工)今天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

M.杜莱(左2)周二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Malaysia Gazette”图)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5年4月13日,下午4时25分,在北海新路一家饮食中心,严重一名43岁的男子R.斯里达兰。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他人);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内容后,否认有罪。

主控官诺阿米拉建议法庭,让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附加条件不得骚扰受害者和证人,直至案件审结。

被告代表律师M.普文求情,指被告是一名合约员工,也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需要养育妻子及两个孩子,希望能将保释金减至最低。

推事艾妮阿迪拉随后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并附加控方提出的条件。

法庭择定此案于6月12日过堂。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此前报导,警方共逮捕3名男子,以助查一宗承包商被袭击的桉件。

据了解,受害者与主要嫌犯在一场活动中发生误会,嫌犯事后偕两名友人袭击受害者,导致后者右手骨折、脸部和嘴部也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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