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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妇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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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妇在槟失踪后死亡案 槟高庭:警列失踪 应重启调查

(槟城2日讯)澳洲妇女安娜普拉妮珍金斯在2017年槟失踪后死亡案;槟城高庭指,警方当时仅将此案视作失踪人口案件,并未调查她是否被绑架、非法扣留,或其他刑事成分案件。

“自由今日大马”今日报导,槟高庭法官罗菲雅支持验尸官作出“存疑判决”(open verdict)裁决的理由书中指出,儘管安娜普拉妮珍金斯的遗骸是在一个不寻常的地点被发现,且有骨骼损伤的明显迹象,但调查人员从未将此案视为可能涉及犯罪行为来处理。
 
安娜普拉妮珍金斯原是大马籍公民,她在嫁予澳籍丈夫后移民澳洲。

2017年12月13日,65岁的安娜普拉妮珍金斯,在槟城度假时失踪,当时她乘坐电召车,在苏格兰路附近下车后便失去踪影。她的遗骸于2020年6月,在跑马场旁的房屋计划工地被发现。

验尸官于2023年作出“存疑判决”公开裁决,死者家属随后申请要求对此判决,进行司法检讨。

槟高庭判决,澳洲妇女在槟失踪后死亡案,警方当时仅将此案视作失踪人口案件,并未调查她是否被绑架、非法扣留,或其他刑事成分案件。 

法官罗菲雅说,现阶段验尸官作出的“存疑判决”仍需维持,因为现有证据不足以将此案定为谋杀,但她强调当时的死因研讯“为时过早”,呼吁展开新的调查。
 
她表示理解詹金斯家属的沮丧,但法律需要更确凿的证据,才能将死亡归类为谋杀。

她说,可能有第三方参与的唯一证据是,遗骸的奇怪位置以及非动物造成的骨骼缺陷。但她补充说,光有这些还不够。 
 
她说,只有经过“认真且全面”的调查才能得出具体结论。

她指出,为了伸张正义,应展开新的调查,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9(2)条文,检方仍有权重启此案。
 

死者安娜普拉妮珍金斯(前)在失踪当天,在下午2时许离开酒店时,酒店闭路电视拍摄的画面。(档案图)

 

与赵明福 阿迪案不同

 
罗菲雅说,安娜普拉妮珍金斯案与赵明福(Teoh Beng Hock)和消拯员莫哈末阿迪的案件不同,后两案基于明确的法医和间接证据,才做出谋杀裁决。

她指出,在安娜普拉妮珍金斯案中,并不存在类似的证据。

在此案中,代表政府的是主控官是诺丁依斯迈与李俊强(译音)副检察司,而代表死者家属的是律师大卫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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