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在发出三次警告后车主仍未有行动,槟州发展机构(PDC)首次出手将长期废置在五条路车辆强制拖走,以整顿社区市容。
彭加兰哥打州议员王宇航今早在五条路348号栋楼旁,见证槟发展机构首次将废置车辆拖走,以便为社区腾出更多泊车位。
他说,废弃汽车占用泊车位,导致泊车情况变得愈发紧张,对当地居民也造成长期困扰。


他指出,作为地主的槟发展机构自去年向当地31辆废弃车辆发出通知书後,仅20辆废置车辆车主自行移走,其余11辆废置车辆车主仍“无动于衷”。
“经过3轮通知书警告后,槟发展机构也获得法律赋予的权利,拖走废置已经废置多年的车辆。”
“虽然今天只移走其中一辆车,但这是个好的开始,因为未来还会对其余废置车辆采取相同举动。”


他说,虽然槟发展机构是当地社区的地主,但无任何执法权,因此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才有权拖走废置车辆。
“反观槟岛市政厅具有执法权,在发出3次警告后有权直接拖走废置车辆,程序上节省很多时间。”
槟发展机构高级副经理(财产管理)阿姆然则说,该机构日前获法律程序上的批准,将其中一辆废置车辆拖走,其余10辆废置车辆的相关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一旦获批将在近期内采取行动。
他希望,相关车主能尽快将废置车辆移走,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或须前往该机构认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