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8日讯)两周前发生的华男在商店街遭3人砍伤案;4名印裔男子包括一名准新郎,今日被警方控上法庭,面对严重致伤及串通罪名,但不认罪。
该案受害者黄先生(35岁)今日带伤也到北海法庭,了解案件进展。他的左手已包扎伤口,并向媒体展示其他旧伤势,包括肚子及脚部。
首控状指被告拉温德兰(28岁)和沙迪亚(32岁),被指与两名尚在潜逃者,于2025年5月16日晚上8时15分,在拉惹乌达一家商店前,用巴冷刀砍伤一名华裔男子黄进伟(译音),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并可在第34条文下同读。
(摄影:陈碧珊)
次控状指被告莫哈末依里亚(33岁)和塔纳峇兰(53岁),在上述日期,下午4时4分至晚上8时35分,与拉温德兰和沙迪亚在涉嫌致伤同一男子的事件中串谋,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串谋),并可在第326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两项条文下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或鞭刑。
4名被告否认有罪后,主控官拉菲益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不批准所有被告保释,若保外则需1万令吉保释金。


4被告的代表律师Y.尤吉斯瓦仁向法庭要求减低保释金,其中莫哈末依里亚将在下周结婚,塔纳峇兰已婚育有4名孩子。
“至于拉温德兰和沙迪亚则单身,但也有家庭负担,其中后者父亲患有重病,希望法官能减低被告的保释金。”
承审法官诺雅占批准每名被告保释金为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谕令被告不可接近受害者,及每个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此案择订于7月1日过堂,以等待受害者的验伤报告出炉。
新闻背景:
案件发生后,槟州警方率先于5月18日逮捕2名男子,隔日再捕5名男子,此案总共7人落网。
据网媒“Malaysia Gazette”较早前报导,部分嫌犯是黑帮成员,他们接获一名男子指使,收取酬劳后袭击受害华裔男子。
这些嫌犯也被指拥有犯罪及毒品前科,警方也在捉捕过程中起获2把巴冷刀。
报导也指,受害者已是第2次遇袭,首次是在今年2月被武器砍伤,脚部当时缝了4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