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一艘商业渔船在未经许可下,擅自在我国海域抛锚停泊,遭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取缔,13名中国及印尼渔民皆持有合法个人证件,但因违例停泊,船长及总工程师被扣查。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槟城分局巡逻队于昨晚7时,在直落巴巷姆加角(Muka Head)10海哩处,截查该艘商业渔船。
日前甫走马上任的新任槟州海事执法机构主任莫哈末苏菲,今午发文告时指出,执法员调查后,发现该艘渔船上,有12吨重的吞拿鱼,船上共有13名外籍船员,分别来自印尼及中国。

他说,所有船员皆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但该渔船并未取得马来西亚海事局所发出的停泊许可证,因此已违法。
“2名关键人员,即船长与总工程师(分别50岁及59岁),被带往槟州海事执法机构办公室扣查。
他也说,该机构援引1952年商船条例第491B(1)条文,调查此案。

莫哈末苏菲强调,该机构将持续加强监控与执法行动,确保大马海域维持安全,避免任何可能威胁海事安全与经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