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东北县两间维修车厂,长期将顾客维修车辆停放在路肩,造成交通阻塞,槟岛市政厅对30辆车辆发出罚单,并拖走其中4辆。
根据槟岛市政厅今日在官方面书发布的图文讯息指出,该厅是于昨日在展开执法行动,针对两间无视公共安全丶自私占道的汽车维修车厂采取取缔行动。
除了车厂外,一些公众也趁机将车辆停放在车厂旁主要道路,结果同样遭执法对付。


该厅指出,此次执法行动涵盖多项交通违规行为,包括1959年交通条例第44条文,在行人道上停放或使用车辆;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79(2)条文,不遵守交通指示,在黄线区停车;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48(1)条文:车辆停放方式构成危险丶阻碍或不便于交通。
这项由执照局与执法局联合展开的行动,是基于市政厅长期监控及接获民众投诉,反映公众对道路安全问题的强烈关注。
市政厅强调,将持续采取果断执法,严厉对付违规行为,确保道路通畅与市民通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