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4日讯)车主请垂注!快移开废置在路旁车辆,否则面临车辆被拖走和销毁情况。
处理相关案件的主控官阿米尔胡斯尼副检察司说,截至2025年4月,已把38宗废置车案件呈上法庭,其中有12宗车辆取得庭令销毁。



亚罗士打市政厅市议员庄文财受询时说,无论是在住宅区空地、市区商店前、道路旁、泊车格,甚至桥底,遭弃置的车辆不仅挡住视线,还助长蚊虫滋生,霸佔车位、加剧泊车位短缺,严重影响交通与市容。
他说,为彻底解决这类问题,亚罗士打市政厅已在万群园空地设立“车辆扣押中心”,并展开严厉执法行动针对长期无人处理的弃置车辆,若车主在接获通告后仍无回应,当局将直接出动拖车移走。
他强调,此举旨在提升市容美观、改善交通秩序,同时减少蚊虫滋生与公共卫生风险。

他续说,默贡新镇原本作为废弃车辆暂存的仓库空间已经饱和,该处同时也安置市政厅充公的小贩摊格,空间严重不足。
他说,为应对不断增加的弃车问题,市政厅已在万群园另闢新地,设立废车收集中心。该中心预计可容纳50至60辆轿车,目前已有十多辆弃置于路旁的车辆被拖入中心集中管理。
他说,如果车主要取回轿车,需支付一切费用,过后至轿车扣押中心领取和出示所有付费收集,市政厅文件及车主证明等。
他透露,至今仍未有人认领相关车辆。
他指出,市政厅一般上是接获民众投诉 后,进行拖车行动。
他吁请车主尽快把停放在路边已久的轿车移走。
接54废置车投诉
亚罗士打市政厅法律组主任伊丽指出,截至目前,市政厅已接获多达54宗有关废置车辆的投诉。
她说,部分车主将损坏或报废的旧车随意弃置在路旁或公共空间,已违反1974年道路、沟渠与建筑物法令第46(1)(1e)条文。

为此,市政厅执法员已根据该法令第46(3)(a)条文展开行动,将这些无人管理的车辆拖往车辆扣押中心统一处理。
伊丽进一步指出,若车主在接获两次通知信后,于宽限期内仍未前来认领车辆,市政厅将援引法令第116条文,透过法律程序申请转移车主拥有权至陆路交通局名下,或向法庭申请庭令,销毁相关车辆。
她指出,根据程序,市政厅通过e aduan 接获投诉,或者执法员巡逻,发现废置车严重引起民生问题后, 通过my sikap 取得车主讯息, 发出通知给车主,要求移车否则採取行动,如果车主未处理,在30天宽限期后即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