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0日讯)涉嫌在超市偷窃失手竟持刀挟持11个月大男婴的越南籍男子,原订今日在北海推事庭面控,但因需要安排越南语翻译员,推事将此案展至9月9日过堂提控。
36岁被告阮明浩(译音),共面对5项控状,其中3项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另两项分别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及1959/63移民法令第15(1)(c)条文。

被告今日在推事艾妮审理此案,受询是否听得懂马来语时,表示若讲得慢一些就能听懂。
最终推事决定安排越南语翻译员,并将案件展期至9月9日再度过堂提控。
此案主控官是西蒂玛丽莎副检察司,被告并无律师代表,也不允许保释。庭审结束后,被告因据称患有痛风问题,而以轮椅方式被押离法庭。
上述事件是于8月9日,中午12时许,在北海红毛井路一家超市内发生。当时一名越南男子疑在超市偷窃海鲜失手,试图逃跑不果时,竟持刀从一名女子怀中拉扯11个月大的男婴,导致场面陷入混乱。男子最终在保安及民众的协助下被捕,并交由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