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18日讯)家庭出游期间,51岁狼父涉嫌在酒店乱伦14岁继女,今日被控上双溪大年第二地庭时不认罪。
控状指出,被告(建筑散工)于今年4月3日凌晨12时,在独立海滨一间度假屋性侵15岁继女,触犯刑事法典376(3)条文(乱伦)。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8年、不超过30年,以及不少于10下鞭笞。
被告在庭上表示不认罪,并恳请法庭减轻保释金。

法官娜祖瓦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带条件为期间不可骚扰受害者,同时每月必须到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法官择定案件11月3日过堂,以等待获取相关医药报告。主控官为峇努莎副检察司。
受害者目前15岁,但在案发时仅14岁。
早前报导,受害者与外婆同住北海,因在学校行为异常而引起老师关注,后在辅导主任鼓励下,才道出被性侵真相,之后到威北警区总部报案。
受害者之后已被安排到苏丹阿都哈林医院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