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4日讯)一名本地男子非法持有及私自持有柴油被判有罪,遭法庭判处2万令吉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8个月替代。
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长杰根,今日发文告指出,现年41岁的被告法益祖违反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第21条,及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2021年修正)第3(1)条规定,昨日北海法庭聆听控状後,俯首认罪。

法官罗斯兰聆听被告陈词後,判处罚款,也下令扣押市值1万5329令吉的柴油销售收益,同时涉案的交通工具等物,一概被扣押。
被告由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的检控官负责主控,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代表出庭。
根据文告,被告在2023年5月25日,在威南新邦安拔一所住宅内,被水警逮捕,经过调查发现,被告的罗厘中的油槽装有9000公升的柴油,同时在罗厘内的另一个油槽内藏有2000公升的柴油。
被告没有出示任何与柴油相关的许可证,因此被逮捕,水警也起获水泵丶软管丶油槽等设备,疑用於未经许零售或批发交易。
该局致力於严打涉及受管制及补贴物品,被商业操作的不当及走私行为,防止市场出现操控与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