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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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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I上诉委员会抨击城乡规划局 未14天内回复 浪费时间

(槟城7日讯)槟州资讯自由法()上诉委员会批评槟州城乡规划局,在接获民众在下申请资料时,却未依法在14天内回复,浪费所有人的时间。

人民党槟州副主席拉文德星早前根据所赋予的权利,向槟州城乡规划局,申请其位于峇东住家后方地段,从“住宅/商业区”改为“工业区”的相关文件。

拉文德星将槟州城乡规划局未在14天内回函一事,带上槟州资讯自由法(FOI)上诉委员会。

槟州城乡规划局今年3月27日回函指出,根据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4(4)、4(5)及4(6)条文,该局不能否决任何由槟州规划委员会提呈,以获得州级规划建议的申请。规划准证的申请,仍需要地方政府的批准,并需遵守当时生效的条规及指南。

针对此,拉文德星向该局做出申请,要求出示文件,证明“该局不能否决任何由槟州规划委员会提呈的申请”,但并未获得任何回复,因此向上诉委员会上诉。

上诉委员会西蒙慕拉里在听证会上,询问槟州城乡规划局资讯官员,是否有相关文件时,对方回答说没有。

该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K.古马英德兰说,根据,资讯官员需要在14天内回复资讯申请者,若没有相关资讯,也一样需要回复。

“我们对城乡规划局没有在期限内回复感到失望,也对你(拉文德星)所面对的麻烦,感到抱歉。”

槟州资讯自由法(FOI)上诉委员会周二召开听证会,左起为纳加仁迪南、胡丽玲、K.古马英德兰及西蒙慕拉里。

他指出,他将会提醒槟州政府,督促所有资讯官员,履行上述职责。

“幸好没有列明堂费,否则城乡规划局要负责堂费。”

拉文德星说,他会慎重考虑,针对住家后方店屋所在地段,转为工业用途一事,入禀高庭。

其他委员包括纳加仁迪南、胡丽玲(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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