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林20日讯)爆竹爆炸致伤22人案;居林警方已逮捕2名嫌犯,初步调查显示,其中一名嫌犯疑因醉酒,误将“椰炮”装反,导致爆竹点燃后未能升起而在地面爆炸酿22人受伤。
这2名嫌犯分别是34岁(来自吉隆坡冼都,客户服务员)及23岁(来自鲁乃,店员)男子。两人尿检呈阴性反应,各有1项已判刑罪行(PPDPP)。
此案于今日凌晨12时45分,在吉打州鲁乃巴耶勿刹(Paya Besar)区的斯里利茂花园(Taman Seri Limau)一诊所前发生。

居林警区主任祖基菲里警监今晚发文告说,两名嫌犯是老朋友关系,事发时与数名友人在现场消遣。
“其中一名醉酒状态的嫌犯,到一个烟花摊位以200令吉购买一枚俗称‘椰炮’的爆竹,并将其放入路旁已准备好的一个圆筒,然而疑因醉酒而误将爆竹反装入筒,当时现场群众围观,另一名嫌犯点燃爆竹,爆竹未升空,并在地面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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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事件导致22人受伤,包括12名印裔、8名巫裔、1名华裔及孟加拉籍1人。
“其中一名伤者头部重创,额头颅骨破裂,目前转送槟城中央医院抢救,并处于昏迷状态。”
他说,警方透过现场视频掌握嫌犯身分后,逮捕两人,明日将两人押上法庭申请延长扣留。
“案发后,警方科学鉴证组到场采证调查,并向10名伤者录取口供,同时也鉴定烟花销售者以传召助查。”
他补充,警方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刑事法典第326条文(持械蓄意重伤他人),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