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0日讯)吉中一家食品制造工厂因非法使用清真标志违例,工厂内总值8万7057令吉的产品和包装材料已被充公。
这家工厂主要生产面条、粿条、叻沙与天贝等食品。

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今日发文告说,该工厂在未获得马来西亚伊斯兰发展局(JAKIM)清真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清真标志印制于其产品包装上,并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昨日,执法部门联合展开行动,包括11名吉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执法人员、10名瓜拉姆拉卫生局官员、2名吉打州宗教事务局清真管理官员,以及4名美农警员,共同突击该工厂,发现并取缔这项违规行为。
他指出,执法官员随即扣押所有涉案食品,以及及印有清真标志的包装袋,估计总值约8万7057令吉;他们援引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清真认证与标志)展开调查。
他指出,在此条文下,若罪名成立:公司首犯罚款最多20万令吉,重犯最多50万令吉;个人则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提醒商家,不可随意使用未经JAKIM,或州宗教理事会认证的清真标志,否则将面对严厉对付;公众若发现任何疑似滥用清真标志的产品,可通过以下管道向当局举报,热线(1-800-886-800)、或电邮(e-aduan@kpdn.gov.my)、或WhatsApp(019-848 8000 / 019-279 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