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1日讯)46岁伊斯兰法庭助理主簿官莫哈末阿兹今日在加央第一地庭承认欺诈罪名,被判处罚款3500令吉,若未能缴付则须以6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今日独自出庭应讯,面对媒体时佩戴口罩并用文件夹遮挡面部,回避镜头。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3月17日在加央伊斯兰法庭助理主簿官室内,以办理孩子鉴证法援服务为由,收取一对男女3000令吉费用后未履行承诺。

此举已违反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诈),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当庭认罪后,辩护律师在求情时指出,被告自今年3月接受调查后半数薪水遭冻结,还需负担4名求学子女及年迈体弱父亲的生活开支。
律师强调被告为初犯,涉案金额不大,恳请法庭从轻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