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4日讯)经营餐厅的ALSHHBA GROUP私人有限公司因涉嫌未按要求提呈文件给关税局,今日该公司连同3名董事被提控上庭,3名被告皆不认罪,案明年1月19日过堂。
3名董事分别为56岁的诺艾莎、53岁莫哈末赞贝里,及30岁叙利亚籍男子马末赛阿尔巴萨纳。

根据控状,上述3名被告被控在今年5月1日,在诗布朗再也的大马关税局大厦,因没有依据2018年服务税法第57(2) 条,向关税局提供所需文件,触犯同一法令第57(4)(a)条文,并可在第79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可罚不超过3万令吉或不超过2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另外,ALSHHBA GROUP私人有限公司也在上述日期及地点,被控同一条文,诺艾莎也代表公司,表明不认罪。
法官依旺将案展至明年1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