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涉嫌非法放贷,两名华裔男子今早被控上浮罗山背法庭,两人皆否认有罪。
被告张智霖(译音、37岁)和傅志杰(译音,24岁),涉嫌于今年8月在垄尾一带,非法放贷5000令吉给一名女子,在1951年借贷法令5(1)及5(2)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34条文同读下被控上庭。
根据相关条文,嫌犯一旦定罪,可被判处最低25万令吉、最高100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而重犯者更可被施以鞭笞。

2名被告皆不认罪,主控官要求2人各以1万2000令吉保释,2名被告代表律师求情说,他们目前待业中,还需负担患病双亲的医药费,希望法官准以最低保释金保外候审。
法官则允许两名被告,以1万令吉、每月需到警局报到一次为条件及上缴护照保释,并将案件定于明年1月1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