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槟州首长曹观友指出,根据州财政部,从2020年至2025年,总共有27项计划是通过直颁合约方式获批。
他说,州政府通过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上述项目,分别是公共工程局60%丶槟州房屋局20%,以及水利灌溉局丶槟城发展机构丶升旗山机构及乔治市保育与发展机构(GTCDC)各20%。
曹观友是在第15届第3季第2次槟州议会,书面回答浮罗勿洞区州议员莫哈末苏克提问,这么说。
他指出,上述项目合约总值大约1亿令吉,合约金额从超过2万令吉到560万令吉不等。
他说,项目的工作范围通常包括:槟州组屋升降机和公共设施的维修工作;为确保公共安全,而开展的山坡修复丶维修和改善工程;维修及提升槟州政府建筑物,包括州元首府邸;重新安顿及提供基设,以支援策略发展计划;以及发展和保育遗产与游客设施,尤其是在升旗山和乔治市。

他指出,州政府是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条规,进行直颁合约方式,同时也获得州行政议会的特别考量。
他强调,直颁合约的批准是根据数个条件,即公共利益和安全方面的紧迫因素;现有系统丶设备或备件的标准化;涉及限制区域丶安全区域或敏感区域的项目;由单一制造商或供应商供货;战略项目需经州政府特别批准。
“每一项提呈给执行部门的直颁合约申请,都会经过州财政局审核。”
他说,对于项目数额,技术评估和价格公平性是公共工程局及州财政局考虑和批准依据,特别是由公共工程局监督下实施的项目。
直颁合约取决于公司能力
曹观友指出,采纳直颁合约还取决于申请的公司能力评估及透明化价格谈判,以确保商定的价格合理,并为州政府提供最佳性价比。
不过,他强调,虽然直颁合约是依据制定的条件,但是州政府将以公开招标方式作为主要采购机制,以确保槟城州公共财政管理中的健康竞争丶透明度和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