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7日讯)一名乡村社区管理理事会(MPKK)主席与友人,滥用职权向一名女子骗取800令吉捐款,今日在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每人被罚款4000令吉。
控状指出,被告阿兹兹(50岁,MPKK主席)及沙哈里祖(46岁)被指于去年9月3日及4日中午12时15分,在加央甘榜峇行骗, 一起欺骗一名女子捐出300令吉及500令吉善款,作为用于协助甘榜峇交村民,实则两人将款项据为己有。

两名被告的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并可与第34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辩护律师是赛莫哈末安华和诺阿尤妮为被告求情时说,希望法官考虑到被告已认罪,助于节省司法时间与成本,恳请减轻刑罚。
法官拿督努阿曼判处两名被告各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监禁2个月取代,不过两名被告随后已缴付罚款。
案件主控官是阿末法里兹和苏嘉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