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选举委员会前主席丹斯里阿都阿兹指出,依据玻璃市州宪法规定,若是州政府多数议席受到影响,即可举行补选。
他解释,根据州宪法,若是议长确认政府不再拥有多数议席,即使州议会任期还有大约2年才结束,也必须举行补选。
“以玻州议会为例,由于议长已宣布多数议席优势受到影响,选委会就有责任举行补选。”

他指出,若政府未能取得简单多数优势,这会扰乱州政府运作,使州政府暴露于不信任动议下,并阻碍议会通过行政及立法事项。
他说,故此州务大臣可寻求玻璃市拉惹端姑赛西拉祖丁殿下的御准解散州议会,从而举行州选举。
早前报导,伊斯兰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周三(24日)宣布,依据党章第76条文及第15A(1)(b)条文,终止3名州议员的党籍。此举是在他们觐见玻州拉惹,撤回对前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支持后所发生。
玻州议长鲁斯里则援引州宪法第50A(1)(a)(ii)条文规定,终止3名州议员,即朱宾州议员沙阿舍曼、宾洞州议员法克鲁安华及莪山芝州议员志里祖安哈欣的议员资格。
确认3个议席已悬空后,他指出,州议会将依据州宪法第55(5)条文行使酌情权,通知选举委员会,该州议席数量已受影响。
他说明,尽管一般而言,当州议会任期已超过3年后,对于突发空缺未必需要举行补选,但基于政治稳定及确保为人民提供有效服务考量,应该填补这些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