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升旗山国会议员瑟丽娜说,吉打州政府日前发表槟州土地权问题,甚至暗示可能采取法律行动的言论,不仅具误导性更违背大马宪政体制。
“根据宪法第1条第2款,槟城已清楚列为马来西亚联邦的州属,这项承认并非象征性存在,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宪法地位,任何独立前的历史主张,都无法凌驾于宪法之上。”
她今日发文告强调,除了联邦宪法外,槟城的法律地位也受到槟州宪法的巩固。

“宪法明确规定,槟城作为联邦的自治州属,拥有行政议会、立法议会及清晰界定的领土管辖权;在土地、治理,及行政事务上与其他州属完全一致。”
她强调,这些权力并非源自吉打,更不是由吉打“授权”,而是宪法与法律本身。
“任何试图否定槟城地位的说法,等同于否认槟州宪法的存在与权威。”
她说,部分人士引用英国东印度公司与吉打苏丹王朝的历史协议,皆属殖民时代的历史文件,在宪法确立后已不再具备法律效力。
“当大马成立后,先前所有安排皆被宪法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