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4日讯)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经过一个月明察暗访,在威省3个地点,成功侦破补贴食用油走私活动,并起获大量证物,总值2万5962令吉40仙,另逮捕2名本地男子。
该局局长杰根指出,当局通过纰漏行动3.0(Ops Tiris),分别在威南双溪峇甲及北海一带展开突击行动,昨午约11时30分派出3支执法队伍展开首波行动,接着今早约10时再调动2支队伍展开次波行动。
视频:陈碧珊

他说,初步检查发现,遭取缔的3个单位,其中2个作案手法雷同,即将1公斤包装的补贴食用油剪开,然后倒入大型储油桶,再重新包装,以进行非法转售或储存。
“第3宗案件则是业者,未能按照条例出示有效的许可证来存放食用油。”
他今午在威北柏玛当督再也的北根达拉路乡区木屋,即其中一间起获走私食用油地点,召开记者会这么指出。

他披露,执法员在3个地点,起获约1600公斤的1公斤包装食用油、944公斤装在大桶内的食用油、300个用来包装1公斤食用油的塑料袋、2000公升疑似深色食用油、2个黑色塑料储油桶,及2个可装入1000公升的储油桶。
“此外,充公物品还包括1台抽油泵和水管、2个油漏斗、一把刀,及多个疑用作包装食用油的17公斤容量塑料方桶等,这些已被扣押作进一步调查。”
他指出,上述3个地点非法营运约2至6个月,现场共逮捕2名相信是员工的华裔和巫裔男子,年龄分别30多岁及40多岁。


每公斤4令吉转售 从中赚取1令吉50仙
杰根说,走私者以每公斤4令吉的高价,转售补贴食用油予餐馆业者,从中赚取约1令吉50仙的高额利润。
他指出,尽管上述案件各别规模并不大,但走私频率高,例如每周两次,每次处理3吨食用油,一个月内就可处理高达24吨食用油,累积下来数量很大且问题严重,必须采取打击行动。

“其中2宗案件的食用油源自批发商;另一宗则来自零售商,不过这3宗案件皆无关联。”
他说,该局将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1条文(拥有管制物品并意图犯罪),展开调查。
一旦被控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万令吉;若重犯罚款最高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若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0万令吉,重犯则罚款最高500万令吉。